| 索引号: | 771121943/202511-00019 | 信息分类: | 举报投诉处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时间: | 2025-11-26 09:47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举报“夹沟镇大众浴池使用燃煤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 ||
| 审核人: |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
一、调查情况
2025年10月21日上午,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夹沟镇政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大众浴池位于夹沟镇老农具厂院内。该浴池有一台小型无压力燃煤锅炉,现场已拆除锅炉主进水管道,已无法正常使用,院内有部分煤块。
二、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大众浴池: 1、严禁使用燃煤小锅炉,并自行拆除。2、立即清理块煤。10月22日,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已拆除、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