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1121943/202512-00021 | 信息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时间: | 2025-12-01 11:4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 审核人: | 初审:江茹男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
2025年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排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经实地核查该点位上是实验区旅游设施,没有审批手续,面积616.5平方,移交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整改,拆除时间2025年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拆除宿营帐篷。
四、目标任务
拆除宿营帐篷,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该处宿营帐篷已拆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0557-3081369
电子邮箱: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yqhb2021@126.com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