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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602-00004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2-05  发布时间: 2026-02-05 10:0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反映“解集镇吴楼村养猪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反映“解集镇吴楼村养猪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6-02-05 10:09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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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解集镇吴楼村养猪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一、核查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现场处置,经查,村民吴长玉家中尚存生猪数头,工作人员当即责令其限期将生猪全部转移。2026 年 1 月 14 日,经核查,发现其家中仅存栏生猪 1 头,被反映人承诺于两日内将剩余生猪转移至山上养殖场。

二、处理意见

(一)要求养殖户对家中猪圈进行清理和消毒,消除残留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减少异味散发,避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二)要求解集镇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被反映人吴长玉在承诺期限内将剩余的1头生猪转移至山上养殖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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