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1121943/202602-00012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内容分类: |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发布时间: | 2026-02-09 09:36 |
| 文号: | 埇环建字〔2026〕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安徽九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审核人: | 初审:段梦梦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
安徽九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九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206国道西侧安徽远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西侧1#厂房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安徽远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厂房和其他辅助用房等,数控火焰切割机、数控板料折弯机、焊接机器人、喷粉线、喷漆房、烘干房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并配套必要给排水、配电、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已经埇桥区发改委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颗粒物、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丁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各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