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1121943/202603-00018 | 信息分类: | 举报投诉处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发布时间: | 2026-03-23 15:42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群众反映“时村镇鱼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 ||
| 审核人: |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
一、调查情况
区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村镇环保站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鱼塘”位于埇桥区时村镇冲疃村,面积约20亩,与周边水系不相通。沿岸现有17户居民及幼儿园、村部。目前,该鱼塘由村民李某承包用于养鱼,周边既无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也没有企业和养殖场。
现场取样观测发现,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水面漂浮着枯死的水草、落叶以及零星的生活垃圾。鱼塘最西侧有一户人家的生活污水直排,岸边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未见其他明显污染源。
二、处置情况
1.区分局已对鱼塘水进行采样检测,结合现场观测及检测结果,不属于黑臭水体;
2.时村镇已安排对鱼塘水面漂浮的枯死水草、垃圾等进行打捞,对鱼塘周边明显生活污水直排进行截污,对岸边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对淤积严重的局部区域进行清淤处理和边坡改造,减少内源污染影响,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