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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121943/202603-00017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时间: 2026-03-23 15:4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群众反映“芦岭镇安阳新村秸秆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人: 初审:刘宁军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关于群众反映“芦岭镇安阳新村秸秆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6-03-23 15:41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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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芦岭镇安阳新村秸秆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秸秆加工厂”,实为:宿州市诺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的加工点主要从事秸秆收储、打包、外运。2026年2月5日、2月10日经现场检查,该秸秆加工点均未生产。发现问题:1、厂房密闭不完全,在加工过程中,存在秸秆碎屑外扬的情况。2、加工点周边存在少量秸秆随意堆放现象,未及时清理。3、加工点虽配备有简易的除尘设备,但设备老化,运行处理效果不佳。

二、处理意见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责令宿州市诺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对厂房进行密闭整改,确保秸秆碎屑不外扬,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2.要求该公司对棚外麦草规范堆放并进行有效覆盖,保持加工点周边环境整洁。

3.责令其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尘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有效处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灰尘。

4.责成芦岭镇做好后续督查工作,以上问题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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