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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81/202012-0000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时间: 2020-12-10 16: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领导解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运远解读埇桥区统计法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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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运远解读埇桥区统计法治工作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发表时间:2020-12-10 16:10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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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运远解读埇桥区统计法治工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确立了思想基础和基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大势所趋也是志在必行,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必由之路,也是深化统计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站位

面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变化、新挑战,我们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统计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要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尤其是《意见》《办法》《规定》等,对于国家统计督察巡视整改的成效要长期保持。三是要在统计调查全过程、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让统计法治成为一种工作习惯。

二、加强统计基础,规范统计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调查任务不断增加,各项普查、抽样调查、联网直报、众多考核任务,给统计工作带来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然而部分基层统计部门仍然存在统计人员配备不足,统计经费未能足额保障,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统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统计部门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意见》《办法》《规定》为指导,切实承担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作为基层统计调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既要担当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使命,也要发挥好宣传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的“头雁效应”,既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也要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牢牢把握“真数实报”的统计工作生命线,不忘统计初心,积极履职尽责,为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对象不配合现象时有发生,这都与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既要通过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方式,又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深入开展以《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让调查对象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同时统计人员在调查中也要切实维护好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保护好调查对象的身份信息等,不断增强群众信任。

四、做好经济监测,开展统计调查

统计部门应积极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关注“十四五”时期城区各项经济指标,加强研究,开展经济形势分析,认真做好GDP核算及综合统计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统计指标。“十四五”期间继续按时、按质组织实施好工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住户一体化、人口劳动和科技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可靠。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防弄虚作假

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统计部门应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增强统计执法力量,配合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常态化开展统计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形成多渠道、多方面遏制数据造假机制,强化统计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不断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对统计弄虚作假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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