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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81/202107-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07-07 14:55
号: 埇统字[2021]29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人: 初审:周珂     复审:张宁    终审: 陈家栋

埇桥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发表时间:2021-07-07 14:55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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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宿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宿统[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建设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圆满完成2021年度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的规定,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着力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着力保证基础资料准确完整,着力加强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着力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打造高质量统计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区部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内所有“四上企业”。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区“四上企业”单位总数为99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3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88家,房地产企业5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12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2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55家。

(二)实施内容。本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和“四上企业”三个层面推进,重点突出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基础“六有六化”和“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六有八化”建设内容,实行整体推进。

1、区直部门要细化统计职责分工,完善统计工作台账,重点是劳动工资报表。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应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负责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及时参加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分布与管理。

2、各级统计站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六化”。六有即有阵地、有标识标牌、有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

3、“四上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八化”。六有即有办公场地、有标识标牌、有统计制度并上墙、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及统计负责人、有联网直报专用电脑等设备、有专用统计档案资料柜;八化即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三、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6日至7月20日)。区统计局拟定《埇桥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明确任务和要求,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0日至9月15日)。区统计局召开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培训会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员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区统计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分组分批前往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严格按照省“三个规范”要求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9月16日至10月30日)。市统计局相关科室、区统计局对所有联网直报单位按照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区“四上企业”的5%;市统计局对我区部分乡镇、街道(园区)进行抽查。检查得分高于90分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整改期限,区统计局负责督促整改,持续跟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切实把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抓紧抓实抓严,抓出成效。

(二)坚持常态长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详细掌握基层基础建设进展情况。要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辖区内统计能力全面提升。

 

附件: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

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得分:

项 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要件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队伍

建设

(20分)

1.明确政府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2.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乡级和村级单位有专兼职统计人员。

3.积极参加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等培训。

4.做好统计人员调整变动交接工作。

 

5

5

 

5

 

5

 

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

1.有政府领导分管,但没有佐证材料或会议记录扣2分;无政府领导分管扣3分。

2.无首席统计员扣4分;村级单位无人负责统计工作的,扣1分。

3.未参加培训1次扣1分。

4..首席统计员调整没征得统计局同意的,扣1分;没按照先进后出原则的,扣2无交接手续的1分;交接时间不满1月的,1分。

 

工作

条件  (20分)

1.有独立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资料柜、标识牌和专用公章。

2.落实统计工作(普查)经费,做到报销及时。

3.按规定发放统计调查人员调查补贴。

4.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人员考核、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

12

 

 

2

 

2

4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1.1款前4项缺1项扣2分,后4项缺1项扣1分。

2.个人垫资2内未得到报销处理的,2分。

3.调查人员补贴发放不及时或不足额发放的,各扣1分。

4.制度缺1项扣1分。

 

 

 

数据采集、审核与上报(30分)

1.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四上”单位申报工作,核实入库单位基本情况。

2.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报表。

3.认真审核查询统计数据,并做到签章齐全。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答复。

5

 

10

5

 

10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1.未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扣2规范“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工作的,1更新不及时扣1分。

2.收集不及时不完整的2分;上报不及时不完整的,扣2分;未收集和上报的,4分。

3.无审核查询记录的,扣2上报签章不全的,扣2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查询答复的,扣2分。

 

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20分+2分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一致。

2.手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字迹清晰,电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打印留存。

3.指导辖区内单位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4.建立档案和管理制度。

10

 

3

7

 

+2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1.没有原始记录的,扣10,不健全,扣5;没有统计台账的,扣2,不健全的,1数据不一致的,一个指标扣0.5分。

2..手写记录涂改较多且未加盖公章的,扣2分;电子版未打印留存的,扣2分。

3.辖区内50%以上调查单位未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扣7分;50%以下的,酌情扣分。

 

统计服务与资料管理(10分+1分

1.保存至少3年来的原始资料和10年来的汇总资料。

2.统计资料分类管理,装订成册,每年装订1次。

3.开展统计调研分析。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3

 

3

+1

 

 

现场查看

 

 

 

1.原始资料1年扣1分;缺少汇总资料酌情扣分。

2.未分类管理和装订的,1年扣1分。

3.没有统计分析的,2

 

 

 

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要件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20分)

1.部门领导重视统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

2.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3.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负责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

4.部门统计人员调整变动,手续齐全。

5.按要求组织、参加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及其他相关统计会议。

4

 

5

 

2

 

 

5

 

4

 

 

 

查看会议文件记录及领导职责分工

1.有分管领导,但无佐证材料的扣1分;无分领导的3分。

2.未明确机构承担统计工作的,扣2分;无专兼职统计人员的扣3分。

3.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未设首席统计员的,扣2分。

4.未按照先进后出原则的,扣2无交接手续的2分;交接时间不满1月的,1分。

5.不参加相关会议缺1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调查项目设立与组织实施(20分)

1.履行新建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2.严格按批准的统计调查内容统一组织实施,不擅自修改批准的调查内容。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调查内容,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4.统计调查项目取得的统计资料,抄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5

5

 

5

 

5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1.未经审批开展调查的扣5分。

2.擅自修改已审批的调查内容的,1项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的扣2分;超过有效期未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的,扣2分。

4.未按规定抄送统计调查资料的,扣2分。

 

数据质量控制(25分+2分

1.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二者和统计报表保持一致。

2.按要求编制统计报表,报出的报表须经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出。

3.加强行业内调查单位数据管控、检查。

4.建立档案和管理制度。

5

 

5

 

15

 

+2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1.未建立原始记录的,扣3分;未建立统计台账的,扣1分数据不一致的,酌情扣分

2.未按要求编制报表的,扣5分;报表报出未按程序的,酌情扣分

3.对行业内统计数据质量无管控措施的,扣10分;全年无数据质量检查的,扣5分

 

数据资源共享公布与管理(25分)

1.按时按制度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等统计资料。

2及时发布各类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外公布与政府统计机构有重复交叉的数据时,应与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协商一致。

3.公布统计数据时应同时公布数据来源及调查机构、范围和方法,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统计标准。

4.保存至少3年来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并装订成册。

5

 

 

5

 

 

 

10

 

5

 

 

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1.未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的,扣2分。

2.公布的数据与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一致的扣2分。

3.公布数据同时不公布相关内容的,缺少1项扣2分。

4.原始资料1年扣1分;缺少汇总资料酌情扣分。

 

 

统计信息化建设  (10分)

1.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满足部门统计信息化要求。

2.建立统计数据库,完善统计数据库管理。

8

 

2

 

现场查看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缺1项扣2分。

2.数据库建设、管理完善的,酌情扣分。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得分:

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得分:

项 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要件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队伍建设和工作条件(30分)

1. 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企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等培训。

3.配备满足联网直报工作条件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4.统计人员能够熟练进行数据填报、审核、修改、报送等实时在线操作。

5.做好统计人员变动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

6.按规定上报统计负责人至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7.按规定对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并进行表彰奖励。

5

 

 

4

 

5

 

4

 

 

4

 

4

 

4

1、2、6、7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参加培训记录或继续教育情况。3、4、5现场查看、测试。

 

 

 

 

 

1.无专兼职统计人员扣3分,无统计负责人扣2分。

2.少参加1次培训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3.无统计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的,各扣1分。

4.统计人员操作报送系统不熟练的,酌情扣分。

5.人员变动,交接人员没及时到岗的,扣2分;交接手续不规范的,扣1分。

6.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统计人员的,扣2分。

7.未对统计人员考核并表彰奖励的,扣2分。

 

统计报表管理(30分)

 

 

1.按制度规定时间、方式上报报表,做到报表、指标无漏填漏报、计量单位正确,数据无差错。

2.报出的报表须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经企业负责人确认签章后由归口管理的统计机构统一上报。

3.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一致。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答复。

 

10

 

 

5

 

 

 

10

 

5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1.未按规定时间、方式上报的各扣2分,报表漏报一张的5分,指标漏项,少一项扣0.5分,计量单位不正确扣1分。

2.审核手续不全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3. 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至少5酌情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统计台账与其他两项不一致的,各扣1分。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上级统计部门查询的,扣2分。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30分)

1.依法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2.原始记录真实齐全、填写及时。

3.统计台账登记准确、及时、完整,便于查询。手写的应字迹工整,电子的应及时备份。

10

 

10

10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1.未建立原始记录的,扣10分,建立但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未建立统计台账的,2分。

2.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的,11

3.手写记录涂改较多且未加盖公章的扣0.5分,电子版未备份的,缺1年扣2分。

 

 

资料管理(10分+2分

1.原始资料至少保存3年,汇总资料至少保存10年。

2.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分类管理,并装订成册。

3.建立档案盒管理制度。

6

 

4

 

+2

现场查看工作环节记录和相关资料

1. 原始资料1年扣2分;缺少汇总资料酌情扣分。

2.未装订成册的1年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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