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205-00031 | 信息分类: | 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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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发布时间: | 2022-06-29 15:4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2年新闻发布会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张齐     复审:张宁    终审: 郑宁 |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社会各界对埇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知情权,扩大埇桥的影响,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统计数字说话,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埇桥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发布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等情况。
(二)宣传统计方法制度重大改革措施。
(三)解读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
(四)其他需向社会介绍、发布的情况。
第四条 本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当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核准。一般情况下,半年召开一次。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本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工作,有关业务处室配合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局新闻发言人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另行指定。
媒体记者的通知或邀请、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处会同区委宣传部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第七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局内部召开形势分析会及相关专题座谈会;
(二)撰写新闻发布稿和相关背景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社会各界近期内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负责解答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