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303-00010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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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发布时间: | 2023-03-07 14:5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做好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张琼     复审:张宁    终审: 郑宁 |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实施。
一、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在《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部门联合抽查新增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等,动态调整相关抽查事项和内容,并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同步更新。要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本条线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底数清”。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相关监管对象,要及时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告知承诺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
二、合法合规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制定本股实施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下派的抽查任务,要有序做好任务接收、人员匹配、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对于区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分类建库、抽取派发、人员匹配、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工作。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市局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对内部抽查事项的整合力度,持续拓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范围。对省、市级统一发起的任务,原则上区局不再重复发起相同类型的抽查任务。各项抽查任务原则上应当于本年度10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的,应及时公开。
三、加强跟踪监管和问责问效
局各相关股室要以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为抓手,加强对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充分整合日常监督检查各项任务,避免重复多头布置,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和基层负担。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推动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附件: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x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