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307-00020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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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时间: | 2023-07-24 15:1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分解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宣     复审:孙凯丽    终审: 郑宁 |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2年5月-2023年12月)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5月-2023年3月)。
2、编制并落实经济普查经费预算(2022年10月-2023年3月)。
3、组建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23年4月)。
4、制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2023年4月)。
5、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2023年4月)。
6、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培训并开展调研指导(2023年4月)。
7、提请区政府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规则、部门职责等工作制度(2023年5月)。
8、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按时间节点启动“经济普查宣传月”(2023年5月-12月)。
9、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督查(2023年5月-6月)。
10、组织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2023年6月)。
11、普查物资准备工作,包括“两员”物资、普查宣传用品、普查登记用品等(2023年5月-2023年12月)。
12、组织实施普查试点工作(2023年6月-7月)。
13、根据市经普办的进度安排,适时召开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6月-7月)。
14、编制普查区划代码,划分普查区边界、绘制电子地图,普查基础资料(包括部门名录资料)收集整理和规范(2023年6月-8月)。
15、细化培训教材,编印相关文档(2023年6月-8月)。
16、培训各级业务骨干和“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23年7-8月)。
17、收集部门资料,开展单位比对,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7-8月)。
18、提请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普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五经普工作(2023年8月)。
19、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9月-11月)。
20、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并对结果进行数据评估(2023年11月)。
21、形成登记用调查单位底册字典库(2023年12月)。
二、填表登记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9月)
1、普查登记业务培训及数据处理培训(2023年12月)。
2、普查员入户登记并上报普查数据在线处理平台(2024年1月-4月)。
3、一套表单位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2024年1月-3月)。
4、区普查数据在线审核、处理、上报(2024年2月-4月)。
5、数据质量检查验收(2024年4-8月)。
6、数据汇总、上报、评估(2024年5月-9月)。
7、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2024年6月)。
三、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
1、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2024年7月)。
2、经济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2024年9月-2025年3月)。
3、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2024年9月-2025年3月)。
4、发布普查公报(2024年12月-2025年3月)。
5、撰写经济普查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2025年6月)。
6、组织经济普查研究课题。(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7、编辑出版《埇桥区经济普查年鉴-2023》(2024年10月-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