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306-00017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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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时间: | 2023-06-26 14:35 |
文号: | 埇经普办〔202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埇桥区统计局五经普工作包保督导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宣     复审:孙凯丽    终审: 郑宁 |
各镇、街、园区经普办:
现将《埇桥区统计局五经普工作包保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参照区级包保督导方案,制定各镇、街、园区包保督导方案,实现包保督导全覆盖。
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埇桥区统计局五经普工作包保督导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五经普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五经普工作包保督导制定本方案。
局领导及联系的相关工作组负责人对包保地区(详见附表)进行督导,主要职责包括:及时掌握包保地区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对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普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查关键阶段和重点环节工作落实落细、执行到位、取得成效,并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1.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包保地区普查机构、人员及经费落实,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开展。
2.相关工作组检查督导包保地区五经普工作情况,推动普查机构、人员及经费落实;核实“两员”选聘,以及其他五经普相关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1.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包保地区单位清查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开展。
2.相关工作组检查督导包保地区组织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电子地图绘制、普查宣传动员、单位清查业务培训、“地毯式”单位清查及查疑补漏、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
3.相关专业股室审核评估本专业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1.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包保地区普查登记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开展。
2.相关工作组检查督导包保地区普查登记工作业务培训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效果;联合相关专业核查督导包保地区的普查登记数据质量。
3.相关专业股室及时对普查数据进行跟踪审核,即审即查,发现疑似问题立即查询核实,对全区本专业普查数据质量负责。
为充分发挥区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在普查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阶段,适时组建督查组,由区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局领导调研指导及工作组赴包保地区开展检查、督查等,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尽量减少对基层日常工作的影响。
(二)定期召开例会。普查登记期间,埇桥区经普办每周召开例会,相关工作组及经普办业务人员参加,对查询纠错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根据需要,局领导参加相关会议。
(三)定期通报情况。在普查工作的关键节点,对各镇、街、园区经普办每日上报的工作完成情况、进展情况,经普办汇总后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存在问题的地区加强督导。
(四)及时跟进检查。各工作组和相关专业股室发现问题,立即由组长或股室负责人带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后勤组做好保障。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局领导带队进行现场督导。
(五)及时跟踪督查。各工作组要实时监控包保地区普查工作进展和数据质量,各相关专业股室要实时监控本专业普查工作进展和数据质量,发现工作进度缓慢、查询纠错不力、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区经普办汇报,并向相关镇、街、园区经普办主任通报,区经普办组织人员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做好经济普查的统计法治保障,重点查处普查中的拒报、虚报、瞒报和不完整上报等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