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308-00015 |
信息分类: |
应急管理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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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8-14 10:5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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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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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这些举报信息,网站平台须重点受理!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宣     复审:孙凯丽    终审: 郑宁 |
这些举报信息,网站平台须重点受理!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发表时间:2023-08-14 10:55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这些举报信息,网站平台须重点受理!
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明确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等6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规范提出,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诋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等谣言类信息。 规范要求,针对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采取删除或同等效果的处置措施。网站平台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滥用举报处置权利,严禁实施有偿删帖、人情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举报处置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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