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81/202308-00018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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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时间: | 2023-08-15 16:09 |
文号: | 埇经普办〔202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开展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宣     复审:孙凯丽    终审: 郑宁 |
各镇、街(园区)经普办,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埇经普办〔2023〕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五经普”宣传氛围,现就开展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3年8月21日-27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8月21日上午8:30
区级活动地点:万达CBD广场,各镇、街(园区)辖区
活动内容:在万达CBD广场举办区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周启动仪式,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等宣传品和宣传手册。各镇、街(园区)分别在所辖区域同步举办。
责任单位:区经普办,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园区)
2.各部门及各镇、街(园区)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8月21日-27日
活动地点:各部门及各镇、街(园区)办公场所
活动内容:利用办公场所显示屏播放、宣传栏张贴“五经普”宣传口号、海报、视频、普查公告,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转发“五经普”有关内容,在有条件的地方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小喇叭,全员参与朋友圈、微信群、抖音转发传播“五经普”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经普办,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社区(村居)、小区物业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长期
活动地点:全区各社区(村居)、小区
活动内容:组织社区(村居)、小区物业,利用小区显示屏、公益宣传栏、小喇叭等播放、张贴“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视频、音频、普查公告,悬挂宣传条幅,组织物业在小区业主群转发“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视频,鼓励业主在朋友圈、抖音等转发传播“五经普”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各镇、街(园区)
4.交通领域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长期
活动地点:全区交通领域
活动内容:在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内部屏幕、车身,以公益广告方式持续播放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和视频。在全区各汽车站、火车站等,持续播放“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和视频。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交通局
5.市场主体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长期
活动地点:各类市场主体和大型商超沿街店面、门头
活动内容:组织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大型商超通过电子屏等播放“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视频、音频、普查公告,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新媒体转发“五经普”相关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区市场监管局
6.行业领域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8月21日-27日
活动地点:全区各行业领域
活动内容:全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辖行业市场主体“五经普”宣传工作,通过播放、张贴“五经普”宣传口号、图片、视频、音频、普查公告,悬挂宣传条幅;在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转发“五经普”重要活动新闻、视频等链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分局、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
7.电信运营商普发短信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8月21日-27日
活动内容:通过电信、移动和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以普发短信方式开展“五经普”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区经普办
8.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活动。
活动时间:8月21日-27日
活动内容:在电视台、电台、报刊、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连续刊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等。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9.公众号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8月21日-27日
活动内容:在“埇桥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五经普相关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或转发五经普宣传文章进行朋友圈集赞活动。
责任单位:区经普办,区委宣传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街(园区)经普办,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五经普”宣传工作的认识,精心筹划,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认真做好“五经普”宣传周的各项宣传组织工作。各镇、街(园区)经普办要及时召开部门宣传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布置集中宣传周活动。
2.细化措施。各镇、街(园区)经普办,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当前宣传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定部门“五经普”集中宣传细化方案(8月18日前报区经普办),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措施,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集中宣传周期间,区经普办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导检查,并将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3.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并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及时总结好的宣传经验并报区经普办。集中宣传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和活动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等资料,8月28日12:00前报送至区经普办。
4.持续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周结束后,各镇、街(园区)经普办、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利用已形成的宣传阵地,将“五经普”宣传工作贯穿经济普查全过程、各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下去。
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