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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81/202403-00012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时间: 2024-03-22 17:0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
人: 初审:陈慧     复审:张宁    终审: 郑宁

埇桥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发表时间:2024-03-22 17:03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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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统计局公文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来文办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有效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等各类来文办理事项,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经研究,现就加强和规范来文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政公文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办理程序和国家保密法规。

二、凡由本局运转的来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催办、立卷、归档、清退、销毁等工作。

收文办理程序:办公室签收、登记、加附文件处理笺→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局长签批→办公室按照处理意见进行传阅或交办→经办人签字经办→交办公室存档。

收文必须在签收的当日按照规定程序报至局长或分管局长批示,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示后的公文,必须及时传至经办人,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公文原件和办理情况一并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发文办理程序:经办人拟稿→上传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传办公室校对→分管局长审核会签→上行文局长签发→打印正式文件→办公室登记、盖章→经办人封发→交办公室留底存档。

三、来文办理原则

(一)归口办理原则。依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股室职能,以及局领导指定的牵头负责股室,实行工作任务与股室职能对应衔接的办理机制,分办到有关股室。外部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义来文,我局承担相应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的,不论来文布置的工作是否涉及联络股室职能,均实行联系负责制,由联络股室牵头协调相关股室办理。

(二)领导指定原则。涉及局内股室职能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或新产生的工作,牵头股室不明确不具体的,由办公室在拟写办理意见时说明情况,呈局主要负责人签批,直接指定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牵头,办公室做好登记,后续工作按确定的责任分工分办。

(三)兜底办理原则。按股室职能分工难以确定具体承办股室,且又必须完成的,实行兜底负责制,行政类的由办公室兜底负责,业务类的由综合科兜底负责,党建类的由机关党支部兜底负责。

(四)一个窗口对外原则。来文来函商请我局提供统计数据的,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由综合股牵头,会同相关股室办理。综合股应加强数据的审核把关,维护数据权威性。

四、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强化撰稿、校对、审签责任。打印的文件、材料由起草人负责校对,做到校对准确、装订规范。正式文件材料连同经审核、签发的底稿必须及时送办公室盖章、存档。未经局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在机关外面打印、复印或增加印制数量。

五、加强印章管理。局行政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严格管理,凭局领导签字或批准后用印,并做好用印记录,严防印章遗失、盗用和滥用。

六、做好保密工作。凡收到的重要文件和不宜公开的材料,启封后应专卷专送、专柜保存;发出的重要文件和不宜公开的材料,必须用材料袋密封,并落实专人领取和报送,严防文件、材料泄密和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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