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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81/202504-00005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时间: 2025-04-15 09:5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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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发表时间:2025-04-15 09:52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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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25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加强统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统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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