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28/201612-00038 | 信息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
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5 | 发布时间: | 2019-08-25 11:5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
名称: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宣传、贯彻、落实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第二条 进行个体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第三条 负责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条 查验与核实辖区内有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注册登记材料。
第五条 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理,对已办理企业年度信息公示报告的企业进行抽查和开展企业回访。
第六条 负责对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第七条 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纪违章违法行为。
第八条 在本辖区开展合同指导工作,宣传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调解合同争议,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查处利用合同违法行为等。
第九条 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规范使用商标许可合同,做好辖区内的商标注册宣传和扶持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第十条 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组织实施标准,为企业采用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计量检定人员,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管市场计量行为。
第十二条 负责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的源头监管、分类监管和证后监管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按规定上报,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第十五条 负责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用信息采集等动态情况,受派出机关的委托做好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工作。负责辖区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负责辖区专项整治行动。
第十六条 负责督促辖区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辖区群体性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第十九条 受理并处理有关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申诉与举报,依法开展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发挥服务职能,开展帮扶活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十一条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质监、工商业务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市场监管职责。
二、负责人。丁海东
三、联系方式。0557-3022017
四、办公地址。原宿州市市质监局四楼办公室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