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94582522/202007-0002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7-16 11:05
号: 埇市监字〔2020〕5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谢军     复审:李钊捷    终审: 孙宏

关于印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0-07-16 11:05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印发《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埇市监字〔2020〕57号

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15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

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根据省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区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强化导 任,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低俗庸俗媚俗或者社会影响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二)加强疫情相关广告监管,严肃查处以下互联网违法广告:

1.涉及出售、购买、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内容的广告。

2.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3.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其他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聚焦重点媒介、重点广告问题。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下互联网违法广告:

1.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

2.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3.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4.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

5.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

6.涉及宗教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7.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07月)。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埇桥辖区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互联网媒介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二)整治阶段(20208—10月)。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检查力度,针对《全省重点移动端互联网媒介名单》开展监测检查。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

(三)总结阶段(202011月)。梳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基础,推进长效监管。各单位要迅速对辖区内互联网广告经营及发布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市局制定的《宿州市互联网广告监测制度》的要求,对上级派发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依法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要主动适应移动客户端、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广告快速发展新的形势需要,积极探索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方式方法。

(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约谈、联动执法、联合惩戒,增强整治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组织召开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座谈会,促进行业自律,切实增强广告市场主体的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

对于重大案件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以便于省局将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一调度指挥、开展督导调研,市局及时通报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单位于11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及《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报区局网监股。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刘曼,联系电话:3690217

邮箱地址:szyqwj@126.com

附件: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数量(件)

罚没款(万元)

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其中:

按类别划分

导向问题广告案件

 

 

食品广告案件

其中:保健食品广告案件

 

 

 

 

医疗广告案件

 

 

医疗器械广告案件

 

 

药品广告案件

 

 

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案件

 

 

房地产类广告案件

 

 

涉及宗教内容广告案件

 

 

其他互联网广告案件

 

 

注:因这两项与上述分类有交叉重复的情况,特单独统计

涉及疫情广告案件情况

 

 

涉及野生动物广告案件情况

 

 

其中:

按媒介划分

移动端互联网广告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总局、省局交办线索(条次)

 

其中:

立案查处(条次)

 

责令改正(条次)

 

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条次)

 

其中:涉嫌违法案件线索(条次)

 

开展行政约谈(次)

 

开展整治工作宣传(次)

 

曝光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例(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