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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4582522/202008-0001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时间: 2020-08-3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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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称: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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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0-08-31 17:09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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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委、政府的领导下,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将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办理情况

2020年,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成,满意5件。提案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物流标准化等方面,既反映了社会关注热点,又切中局重点工作。局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提案落实率,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并通过办理工作有力促进我局相关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载体,是政府民主执政的重要手段。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非常重视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收到提案建议后,局立即召开了专会议,分析提案内容,明确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各司其职,把每件提案逐一落实到具体职能明确办理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答复、规范程序,确保质量。为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今年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提案办理程序。首先是局办公室收到提案建议后,明确任务,交办到各职能股室,各承办股室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提案答复意见在提出答复意见的过程中,有关业务部门认真、逐条地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答复意见,避免答复流于形式。通过电话、座谈、走访等形式与委员们逐一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热情的讲解答复,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各位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实现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三满意”。

三、答复情况

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提案建议好的意见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为此我们对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组织专人深入调研,使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

(一)对55号人大建议《关于推进物流商品包装标准化的建议,该建议对根据商品的种类、大小等,合理确定多种规格的模块化环保包装,可以直接回收并多次利用。同时,制定相关推广政策,如对采用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补贴,对未采用的企业加征环保税等,提出了很好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做好埇桥区标准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参考。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针对该提案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深入物流企业进行调研,并于7月15日邀请部分有影响力的知名物流和快递公司负责人,召开推进物流商品包装标准化座谈会。就您的提案进行深入探讨。

1、关于制定物流商品包装模块化标准问题,目前难以推进。  

要原因如下:

一是物流包装的标准化工作各大物流、快递公司一直在推进,如:邮政、顺丰正在推进绿色包装企业标准化工作,缺点:回收困难,成本高,群众认可度不高,增加了运输成本,效果不理想。

二是物流包装的标准模块化、标准化运作目前难度大。原因:(1)成本高、回收难。(2)物品品种不同,包装不同,如保值包装,满足不了客户要求。(3)商品个性化需求太多,品种繁多,目前无法统一包装。(4)运输问题,运输方式不同,包装不同。(5)厂家出品特殊要求,厂家会自行满足,物流企业完成不了。(6)区级层面范围太小,制定的标准不能适用于全国范围。

2、关于制定标准的相关奖励政策问题。

2019年埇桥区政府下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埇桥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埇桥区促进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埇政发〔2019〕7号)对标准化奖励事项做出来明确规定,如对作为主导起草者(前3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等。关于对物流快递行业的标准化奖励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我局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中,建议各物流企业推进服务标准化,在宿州市范围内制定一系列服务标准,逐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效果,使全区物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对第27号提案《关于规范外卖食品包装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委员的意见,加强日常监管管理。

过度包装存在四大危害: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增加了产品成本侵害消费者权益助长奢侈浪费;食品包装(塑料袋)过度包装、多层包装既浪费资源,同时产生大量白色垃圾,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

规范外卖包装(过度)势在必行,包装适度一点,有利于商品销售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但过度包装、多层包装就走向另一个极端,误导消费观念,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立法,同时加强宣传,让经营者、消费者认识到过度包装的危害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外卖食品提供者减少包装层级,适度包装,尽可能的少用塑料袋;督促第三方平台对网络订餐提供者加强教育,尽量减少非环保材料的包装的使用,并负主体责任;

规范外卖食品包装,减少白色污染,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

(三)对59号提案《维护国旗尊严,弘扬爱国精神的建议》,我们及时沟通,持续关注。

1.根据《国旗法规定,国旗的制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企业制作,我区无国旗生产企业;各个体商家经营销售国旗属正常经营行为,无需专门许可,不能予以取缔;我局将加大对国旗销售的日常监管力度;

2.关于免费发放国旗、实名领取国旗等工作,暂无相关规定,市区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后实施;

3.国旗尊严不容侵犯,国旗使用和管理已上升至意识形态领域,我局将持续关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四)对101号《关于加强“微商”售卖食品卫生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监管。

我局从2016年就开始关注微商的监管问题,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利用微信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活动存在法律空白,对其有效监管,还处在探索阶段。2019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将微商等通过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为微商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美食微商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

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通过微信平台认证的微商基本都能公示相关证照信息,但微信的主流功能是社交,从事微商活动的大多是未认证的个人用户,带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特征,尝试的多,成功的少,家庭厨房多,餐饮门店少,对这一部分美食微商的监管成为一个难题,因其主要是通过点对点、点对面的方式发布美食信息,交易信息与社交信息混同在一起,给监管部门发现违规交易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食品安全的隐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美食微商的监管: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新闻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宣传《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消费者和电商经营者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节假日在人流聚集处开展宣传,营造电子商务发展和规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坚持鼓励发展,扶持引导微商发展

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主动引导帮助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美食微商经营者进行登记,办理相关证照,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者,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手续齐全后再开展经营活动,引导其走向规范经营,鼓励支持微商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三是落实平台责任,加强微商监管

微信虽然是一款社交平台软件,但对于其利用平台提供商务服务的活动显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我们将积极联系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腾讯公司落实平台责任,促使电商平台构建合规的交易秩序,通过企业自律意识,加强对微商的监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针对微商经营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强化同公安、网信等部门的配合,利用智能监测手段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规范微商经营行为,通过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对120号关于《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需高度重视”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监管。

前,埇桥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多数为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自律意识不强监管难度较大。规范小微企业、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农贸市场仍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经营假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五无”食品等问题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作为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吸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保障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要措施:

1、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开展校园及周边 “五毛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集中地、小作坊和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重点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农村食品市场是否存在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问题,重点查处“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超过保质期和“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以乳制品、植物油、调味面制品、茶叶、代用茶、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按月开展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城乡结合部“三无食品”整治及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建立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根据食品流通经营分类调查情况,全面掌控辖区内“五毛食品”供货商分布情况,详细登记代理经营品牌和上级供货商信息,明确监管人员,建立“五毛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帐。

四是严格供货准入查验,建立食品销售追溯体系严格检查辖区食品批发经营业户的经营许可证件,上级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质,检查每批食品进货单据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督促供货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督促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及时将信息录入安徽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五是开展农贸市场治理工作。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关系着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目前埇桥区城区有农贸市场12家,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10家,其中有8个农贸市场已建成快速检测室并正常开展检验工作。一是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增强服务职能。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销售者管理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督促市场内的销售者落实亮证照、挂牌经营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检查重点:1、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效证照;2、生鲜肉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是否索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是否索取了肉检疫证明,猪肉是否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场);自2019年7月1日起索取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3、食用农产品是否索取了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针对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其摊位所采购的农产品抽样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三是加大抽检力度、频次,提高问题向阳率。突出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8个社区农贸市场的快速检测室主要对蔬菜、水果、生鲜肉、食用油、水产品、豆制品、面及面制品进行检测,每天检验15组样品;30个乡镇市场监管所检验室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生鲜肉、食用油、水产品、豆制品、面及面制品进行检测,每天检验10组样品;检测结果都通过电子滚动屏幕和书式张贴即时公布。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开展肉制品、植物油、粉丝粉条面制品、调味面制品、小麦粉、饮料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局年初印发的《2020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分月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检查力度,形成闭环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区局建立了“一企一档”监管风险隐患台账,强化风险分级结果运用,对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产品、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监督。
    三是加强方便食品企业、肉制品、糕点、桶(瓶)装饮用纯净水等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开展了对辖区内17家方便食品27家肉制品、24家桶装饮用纯净水、21家糕点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和整治,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原辅材料采购验证、进口冷冻肉采购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检验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

指导各所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及时为生产环境好,管理规范的小作坊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对生产环境恶劣、原辅料来源不清、从业人员不体检、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

对因问题产品下架召回产品的封存销毁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此类产品再次返回市场,强化源头监管

埇桥区目前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80家,已检查90家,检查覆盖率50%。食品经营户7385家,已检查3989家,检查覆盖率54%。

3、强化宣传和培训

利用各种网络、媒体,通过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五进工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假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五无”食品的问题隐患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3000多册,宣传单5000多张。通过日常监管、约谈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专项监督抽检力度

按照区局2020年抽检计划并结合国家局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本级及饮料、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覆盖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完成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314批次(含食用农产品上半年总计完成抽样905批次(食用农产品363批次、本级555批次。),包括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膨化食品和薯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样采取随机抽样原则,保证了样品具有代表性。

5、强化问题食品追溯查处

对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格依法查处,逐级追溯,直至生产企业和批发源头。对虚假标注生产者信息、“一非两超”等情节严重的食品违法案件,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总后将在区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

四、下一步计划及工作建议
      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关注我们市场监管工作,为市场监管改革出主意、提建议,通过提案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建言献策。下一步,我局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将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办理方式,完善办理制度,力求让每一件提案“落地有声”,使提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努力做到让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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