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裁决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94582522/202301-00002  信息分类: 行政裁决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1  发布时间: 2023-01-01 17:0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四季度行政裁决办理结果
称: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四季度行政裁决办理结果
人: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四季度行政裁决办理结果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01-01 17:03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四季度行政裁决办理结果

行政裁决书文号

宿埇知法处字〔2022〕1号

行政裁决当事人基本情况

请求人

全椒县豁达食品厂

被请求人

宿州金麦食品有限公司

侵权纠纷类型

外观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全椒县豁达食品厂诉求宿州金麦食品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外观包装侵权事宜不予支持

作出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裁决日期

2022年10月8日




行政调解协议书文号

宿埇知法裁字〔2022〕2号

行政调解当事人基本情况

请求人

宿州市来氏食品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

宿州埇桥区一分利百货超市

侵权纠纷类型

外观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调解内容

被请求人停止销售该商品

作出行政调解机关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调解日期

2022年12月6日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