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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4582522/202202-0000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2-09 19:0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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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人: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02-09 19:08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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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和《宿州市“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2143号)精神,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埇桥区是传统农业区,全区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区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市场监管局形成了《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于20211214日下发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同时报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1210日下发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同意通过。

四、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总体部署,深入组织创建,树立示范标杆。“十四五”期间,全区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5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1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家。

五、主要内容

《埇桥区“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共包括4个方面,15个具体事项。

(一)工作目标。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二)夯实品牌创建基础。包括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提升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食品流通企业提质升级、促进餐饮消费行业健康发展、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三)强化品牌支撑能力。包括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强化诚信建设,优化品牌形象、强化宣传推介,打响食安品牌。

    (四)提升品牌保障水平。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人才培育、强化检验检测、加强督导考核。

六、创新举措

一是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5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1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家。二是突出埇桥特色。对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整合,提出了筑牢品牌根基、强化品牌支撑、加强品牌管理三项建设措施,更加符合埇桥实际。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人才培养、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参与度。

(四)严格督查评估。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

    咨询电话:0557-369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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