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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4582522/202403-00032  信息分类: 监管执法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1  发布时间: 2024-03-21 09:4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 “欣雅”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件
称: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欣雅”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件
人: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欣雅”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件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4-03-21 09:44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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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欣雅”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件

2023年8月14日,陕西欣雅纸业有限公司指定经销代理商宿州玖晟纸业有限公司投诉称,某超市销售涉嫌侵权商品“欣雅”牌卫生纸。“欣雅”商标(第3301060号)是陕西兴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商品为第16类,2016年12月27日,该商标转让给陕西欣雅纸业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立即对宿州市埇桥区该超市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销售的“欣雅”卫生纸经陕西欣雅纸业有限公司维权安徽区域经理鉴定为假冒侵权商品。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经查明该超市从一开车流动送货商手中购进标有 “欣雅”商标标识的卫生纸48提。进价是10.8元/提,售价是12元/提,至2023年8月14日案发已售出8提,剩余40提未及售出便被依法查获。最终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没收侵权“欣雅”牌卫生纸40提、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商家虽然没有直接生产侵权产品,但是销售侵权产品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所以店铺及平台经营者都应该对于货源进行调查,确保商品出自正品厂家,否则不仅面临处罚,还会对店铺的信誉度造成影响。本案中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日用品并销售的行为,既侵犯了“欣雅”注册商标专用权,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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