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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4582522/202503-00023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抽查信息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时间: 2025-03-1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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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2025 年埇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称: 2025年埇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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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埇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5-03-11 15:29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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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埇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局制定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主要任务

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30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1650批次,食用农产监督抽检任务650批次。抽检35个食品大类、160个食品细类、256个检验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任务

1.区局监督抽检任务2300批次。

 区级本级监督抽检2300批次,其中食品1650批次,农产品650批次。主要开展“你点我检”、养老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跟踪抽检、节令性食品、网络销售食品、新业态和应急等专项抽检。

 2.加强本辖区内校园食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三小”食品抽检力度,重点覆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社区便利店,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

3.区局监督抽检的检验项目参照《2025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1)。原则上不将标签标识、感官等无需通过仪器设备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

 农产品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的抽检力度。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包括附件1-2所列品种及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不少于两个自选项目。如需增加监督品种、项目,且不在《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范围内的,必须明确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并经省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抽样检验

 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参照附件执行。

(三)重点工作

1.全覆盖检。区对本辖区内在产获证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抽检(有关内容见附件 1-3)。

2.双周检。区局做好本辖区内校园食品抽检,对校园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和复用餐饮具,针对集中采购平台和学校,开展“双周抽检”(寒暑假除外),并及时将抽检不合格信息通报市局及同级教育部门。

 3.周周检。区局对主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针对不同销售主体、不同品种、不同批次,开展“周周抽检”,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并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4.下沉检。区监督抽检(不含食用农产品)、区食用农产品的抽样地点分别下沉乡镇、批发市场等区域场所。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组建食品抽检“蓝军”队伍,实施抽检“指南针”行动,对舆情反映的食品问题,组织开展“随时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 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抽检,开展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抽检。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检出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检(见附件1-4);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

(二)聚焦群众关切。以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一老一小”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肉制品、淀粉制品等掺杂使假等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区域场所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提高网络销售食品抽检比重,规范网络销售行为。

(三)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做到食品抽检工作上下统一。落实任务分工,区局统筹部署全市食品抽检工作,完成本级等抽检任务,压实压紧抽样检验、强化核查处置、信息公布、等工作责任。

(四)增强处置效能。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递进监管,提升核查处置质效。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深化“三书一函+核查处置”运用,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流动诊所”帮扶内涵,推动实现“处置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风险、提升一个产业”。

 (五)强化检管结合。组织开展管“呼”检“应”工作,有力有序进行抽样检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工作。及时将在抽样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信息推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助推基层监管部门靶向监管。

(六)科学制定计划。区局按照市局要求,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全年食品抽检计划,确定食品抽检品种项目,并明确本级任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

(七)均衡推进任务。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周密部署,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充分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安徽食品抽检”微信小程序超限提示等功能,增强抽检的均衡性。

(八)坚持抽检为民。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区局通过“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意见征集系统,实时征集抽检的食品,同时通过线下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征集品种,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法依规开展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切实提高样品利用率(≥35%)(见附件1-5 )。

(九)强化预警交流。区局按照“ 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加强数据挖掘和分析,形成各类分析报告,积极报送当地党委政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风险会商,深化部门、区域会商,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教育,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引导科学合理膳食。

(十)严格机构管理。区局综合采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核、能力验证等多种手段,持续加强机构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加强对低价中标、问题发现率低、质量问题多发等承检机构的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承检机构,应及时通报认可检测等部门。

 (十一)提升数据规范。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保证抽检监测数据安全。按要求在线组织抽检工作,规范填报抽检数据。不合格数据已在国抽信息系统完全提交,且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检验报告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其他已提交的食品抽检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市局初步审查,并经省局审核同意,涉及不合格样品的,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核查处置数据的抽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

1-1.2025 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推荐表

1-2.2025 年市县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1-3.2025 年全区重点区域场所食品抽检任务表

1-4.2025 年跟踪抽检工作要求

1-5.2025 年样品合理利用工作要求

 1-6.《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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