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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4582522/202508-00054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函,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07  发布时间: 2025-08-07 17: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称: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人: 初审:刘蕾蕾     复审:蔡艳    终审: 马连洲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5-08-07 17:13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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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根据《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宿食药知质标委办食[2025]15号),我局牵头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代拟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慈  电话:0557-3691173

 邮箱:2603035717@qq.com

 信函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东坪路1号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股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2.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

            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8月7日


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征求意见稿 )

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守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一、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力度

(一)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动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抓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兽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稳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深入开展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针对黄鳝、牛蛙、泥鳅、芹菜等重点品种,实施一品一策精准治理。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规范屠宰行业秩序。强化生产过程管控,推动制定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兽药科学使用和种养密度管控等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认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巩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抽检力度(区教体局、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等制度机制,提高中小学食堂自营率。(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规指南》。按照线上线下监管标准一致的原则,加强网络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广告活动参与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五)严把许可准入关口。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要求,强化监管和许可审查联动,试行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严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食安守护行动为引领,突出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粉丝粉条等重点产品,环境卫生条件差、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酒类生产销售行为。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供货渠道监管,严查重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健全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制度,加强对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督促餐饮连锁企业总部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积极推进连锁餐饮企业许可便利化工作;推动餐饮连锁企业实施HACCP管理体系,压实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餐饮连锁企业警示培训。积极探索开展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持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明厨亮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并开展检查。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九)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环节管理。完善食品贮存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贯彻落实《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运输、贮存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贮存、运输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督促生产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告企业员工书,积极宣贯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97号令精神,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指导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及省食药安委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若干措施》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弥补监管缝隙,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会商风险、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四、完善标准法规制度

(十三)强化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和生产经营规范制定地方标准,加快推进地方标准研制。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服务,开展标准服务强基层、进企业专项活动。聚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辖区头部食品企业的主打品牌、市场能见度高的产品,探索开展数字标签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重点开展产地环境要求、生产过程管控、农业绿色转型等关键环节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深化区域标准协同发展,推进农产品标准在长三角区域内的互认互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粮食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十四)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及《安徽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情况,进行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十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例。(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以专项整治为载体,重拳出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幽灵外卖、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大案要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深入开展昆仑”“净风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责任单位: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十七)强化基础支撑。围绕地方特色食品、药食同源物质、潜在风险隐患等,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促进粮食储存绿色优储、常储常新。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鼓励相关承检机构积极参与补充检验方法、非法添加物质筛查方法研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提高风险评估和抽检监测水平。推动疾控机构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提升,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数据研判,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健康因素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支撑。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实施抽检指南针行动。强化核查处置重点领域攻坚,加强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处置,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施递进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九)提升监管能力。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强化检查员培训考核和统一调配使用。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实训中心建设,加强长三角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合作,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技能省际交流培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推进智慧监管。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对大型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数字化监管,完善监督检查信息化系统,探索建立非现场检查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一)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及时通报重大敏感舆情和重要信息线索。构建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涉食品安全网上信息监测预警,稳妥处置突发敏感舆情,严防处置不当导致舆情发酵。区食药安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修订《宿州市埇桥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对内部举报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奖励。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新媒体运用,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渠道,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提升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一轮产业培育申报。推动制造升级,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地方特色食品预制化发展,推出一批地方小吃工业化产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落实国家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利用数字技术对食品工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组织企业参加符离集烧鸡、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等若干场产业链供需对接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强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联合沪苏浙农业农村部门推介发布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遴选一批产地环境好、过程管控严、产品质量优的生产主体,总结推广先进生产模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八、组织保障

(二十四)每半年向区民生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年底前形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报区委、区政府。(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抓实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促进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一、深化药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风险防控。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确保落地见效。坚持关口前移、以防为先,切实提高监管精准性和穿透力。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系统性、区域性、频发性风险信号,严格落实风险处置责任。食药办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全覆盖抽检与重点抽检相结合,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充分发挥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作用,围绕重点品种,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升监测报告质量和风险信号分析、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委强化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演练实效。食药安办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安徽省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持续调度企业产能产量情况,确保重要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药品安全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的指导,强化对涉药网上舆情的监测和研判,确保及时稳妥处置突发敏感舆情。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抓重点监管。加大对特殊管理药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新原料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严防流弊。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开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加快实现网络销售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加强单采血浆站监管,加大对非法采供血浆行为信息监测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开展放射性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广告审查监管,依法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促进“三医”协同。探索推动“三医”监管信息共享、检查执法联动、失信惩戒联合。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推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加强疫苗流通使用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合力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监管。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短缺药品清单管理、监测协同和应对处置,健全常态化会商制度,实施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重点防范结构性与季节性药品短缺风险。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健全完善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和集中供应配送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四)抓实执法办案。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委政法委聚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备案产品、非法渠道购进、出租出借许可证件、违规网售、生产销售假劣药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局卫生健康委深化行管结合、行刑衔接、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开展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调研,推进药品安全行刑衔接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完善药品安全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加强案件查办指导、督办和协调,推动跨地区办案协作,深挖犯罪链条,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等规定,综合运用信用信息公示、典型案例曝光等手段,全链条、全要素打击违法犯罪。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昆仑2025”专项行动,紧盯假劣药品、化妆品、医美产品等重点领域,深化打击整治侵害“老妇幼”人群、“大慢特”患者等特殊群体非法制售药品犯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埇桥分局,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依法精准有力打击各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责任单位:检察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药品犯罪案件。责任单位:区法

二、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五)健全共治责任体系。抓好《宿州市埇桥区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食药办,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健全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调动各方资源,有效发挥药品安全职能部门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主导作用,精准防控药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在制定用编用人计划时优先保障任务重的市场监管所,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将药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加快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在检查执法、检验监测等方面持续强化保障,进一步建好用好基层药品安全“四员”队伍。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立“监管+服务”的执法理念,在实施行政检查的过程中,对检查对象实施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合规建设,降低违法风险。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关键事项报告、年度报告职责,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实施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药品安全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监管和联合检查,提高检查协同性和一致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八)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组建级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依法维护公众权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免申即享”等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促进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实施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合规提示书“三书同达”促进企业加强自律。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各类媒体加大药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扎实举办“药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营造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造共治共享氛围。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规范处理各类药品投诉举报,落实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组建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公益性服务队伍。责任单位: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各镇、街道)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引导各类媒体加大药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促进融合传播,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级药品检查员选拔培养力度,充实药品监管力量,优化监管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司法等各类人员培训指导,提升药品安全执法能力。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全链条药学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体系。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管理,开展药学服务进基层活动,更好地服务公众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一)强化检验检测支撑。配合省药监局加快推进阳光药店项目,推动药品经营监管方式创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

(十二)提升智慧监管水平。配合推进中药饮片追溯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监管效能。深化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医疗器械备案人信用档案建设,建立信用档案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设,全面收集我药品领域重要数据,强化数据关联复用,积极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推动提升研判打击能力。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做好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换证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配合实施《安徽省促进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聚力推动医药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十五)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引导更多中药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的优质中药材。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发展中心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农药使用管理,引导更多中药材种植主体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依托智慧化手段强化中药材质量保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林草中药材种苗和产品的监管,择优选择一批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纳入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林业局推进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其在更广范围应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经典名方研发,促进名中医经验中药制剂转化,支持中药新药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特色院内制剂研发转化,实施中药“良方妙剂”工程,培育皖产中药品牌。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十六)定期向食药安办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要点情况。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工作调度推进。责任单位: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关于《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守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二、主要内容
    (一)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内容分8部分:
    1.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力度;

2.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3.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4.完善标准法规制度;

5.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6.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7.推进社会共治;

8.组织保障。
    (二)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分4部分:
    1.深化药品安全监管;

2.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3.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4.促进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

5.组织实施。
    三、其它事项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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