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4582522/202512-00011 | 信息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抽查信息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发布时间: | 2025-12-24 11:16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
| 名称: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 ||
| 审核人: | 初审:刘蕾蕾     复审:蔡艳    终审: 马连洲 | ||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2025年第十四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检165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60批次,不合格5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卫卫每天惠百货超市售卖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陈啸超市销售的纯腿肉香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侯晓枫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埇桥区新方舟超市(个体工商户)的青椒,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埇桥区碗羊宴餐饮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1.
2025年第十四期(合格项目).xls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