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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008-00002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8-1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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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原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2019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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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2019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0-08-13 15:13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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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2019部门决算

原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

2019部门决算

 

 

 

 

 

 

 

 

 

 

 

 

 

 

 

20208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及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应急救援,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推进应急救援力量,承担消防、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察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区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1.埇桥区安监局本级

2.埇桥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3.埇桥区煤炭管理局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桥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51.2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51.2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6.53万元,增长194.62%,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包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76万元,占99.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23万元,占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6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0.9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40.9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7.48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包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7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2.26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包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二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万元,占0.66%;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51万元,占7.13%卫生健康支出(类)11.63万元,占2.55%节能环保支出(类)4.5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类)21.5万元,占4.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82.76万元,占83.9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二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55.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6万元,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26.2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做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3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埇桥区安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桥区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01万元,比2018年减少8.4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宿州市桥区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埇桥区安监局无绩效目标评价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szyq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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