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854081X/202204-00003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09: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
杨瑾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杂技表演等民俗行业从业人员安全保障义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杂技表演等民俗从业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根据我们了解,目前国内没有开展专门的险种为杂技演员这一高危行业提供保障,国家尚未完善对杂技演员的保障体系,一定程度影响了行业良性发展。
根据工作职能,区应急局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杂技表演等民俗行业的安全监管。
督促文化旅游部门在对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民俗行业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装备,监督表演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监督企业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配齐安全员,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文艺表演团体社保工作监督过程中,鼓励、引导企业为职工购买劳动保险,探索为民俗表演人员购买劳动保险的方式方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37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