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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205-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介绍,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时间: 2024-04-09 18:0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和主要执法依据
人: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和主要执法依据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4-04-09 18:04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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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和主要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埇桥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埇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执法职责

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制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3.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工作;

4.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及来信来访案件;

5.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权限:本局执法工作仅限于本区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规章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5.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6.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1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15.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6.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17.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8.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9.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2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8.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30.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3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3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336号东二楼

(二)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电话:0557-3703110、0557-37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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