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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205-00008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内容分类: 介绍,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2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应急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人: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区应急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4-04-09 16:27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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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当事人;

  (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三)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行政机关的印章;

  (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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