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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202-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2-14 11:34
号: 埇安全〔2022〕3 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2-02-14 11:34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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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安全〔2022〕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宿州市桥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宿州市桥区安全生产“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用更强力度、从更大范围、以更高质量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筑牢事故防线,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宿安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为重点,着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构建完善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主导为主向企业自觉转变,推进治违除患由部门执法和企业组织向员工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着力解决好安全理念不牢、责任落实不严、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在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旅游、校园安全、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整改而组织生产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企业未进行全员培训、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8.迟报或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

9.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违反作业规程,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违规进行倒罐、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危险化学品禁忌混储;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未执行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一码”制度或者销售无“一书一签一码”的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弃物的;非法违法“小化工”;“三超一抢”、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违规超量超品种储存、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消防安全等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

2.矿山:重点检查超层越界开采、是否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的;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图纸造假、瓦斯和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井下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采石场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未按要求配备工程技术人员、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4.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异地经营情况;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骑路逢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渡船超员超载,非汽车渡船非法渡运机动车的;大船小证、违章航行停泊,货船违反规定搭载无关人员的。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情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开工报告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

6.城镇燃气:重点检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情况;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情况,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报警装置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和从事“黑气”运输情况。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以及学校、商场、车站、旅游景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严打击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

8.工贸: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9.旅游: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器材维保情况。强化旅游景区客流管控,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要求,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应急处置预案。

10.校园: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

11.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对油气长输管道、市政工程、危险废物、民爆、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利、民政服务机构、森林防火等其他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同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将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治违除患”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

四、活动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22年2月)。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浓厚社会氛围。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于2月底前将本地单位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2022年3-6月)。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对辖区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查,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无盲区。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2年7—11月)。各乡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并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治违除患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总结评估、巩固提升(2022年12月)。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治违除患”工作取得实效。要适时组织开展“治违除患”回头看,深入分析评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逐项推动落实,不断巩固提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违除患”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精准施策,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明晰的责任、更加严厉的措施,推动“治违除患”深入开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违除患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办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把“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依法从严整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牢牢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个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宣传报道深化“治违除患”的典型经验做法,助力“治违除患”深入开展。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强化监督,群策群力,进一步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参与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采取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区安委会将组织7个督查组(见附件1)分别于6月和10月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辖区或行业内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并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统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于每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月报表(见附件2)、重大隐患统计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安委办。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做到见账亮灯,整改灭灯,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典型成果和存在问题)报区安委办(联系人:陶桃,联系电话:3703892,邮箱:yqqawb@163.com)。

(六)健全长效管控机制。要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既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又要抓好“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歼灭战,从而推动“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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