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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305-00005  信息分类: 行政强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时间: 2024-04-09 16:2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行政强制事实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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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事实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4-04-09 16:27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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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事实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子项

设定和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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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1、立案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或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收集相关证据,需要补充的再补充调查。
3、告知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4、决定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5、送达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
6、执行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发出催缴通知,加收罚款滞纳金,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5、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
6、违反法定程序的;
7、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8、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9、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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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及作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立案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或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收集相关证据,需要补充的再补充调查。
3、告知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4、决定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缴纳罚款的银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5、送达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
6、执行阶段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发出催缴通知,加收罚款滞纳金,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5、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
6、违反法定程序的;
7、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8、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
9、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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