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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854081X/202310-00007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时间: 2023-10-09 18:1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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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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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工作流程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10-09 18:11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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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是指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进行,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定期考核的活动。

(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分级负责的原则;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4.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终开展考核,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内容包括:

1.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处理是否及时落实;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编制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否及时,有无公开依法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按照法定方式公开,是否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4.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按照法定时限公开,对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5.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有无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举报,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便利以权谋私,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6.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有无违法收费情况,对应当减免的费用是否给予减免,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7.其他根据工作安排需要考核的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具体标准由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

(七)考核的基本程序

1.制定考核方案,经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情况,通报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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