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局发表时间:2018-08-08 00:00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条 举报投诉范围如下: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进行。埇桥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邮箱:yqlsjbgsh@163.com,监督电话:3684456。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对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