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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350828/202111-00011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报告,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成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时间: 2021-11-29 10:4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人: 初审:胡骁文     复审:王厚杰    终审: 刘红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发表时间:2021-11-29 10:47 责任编辑: 埇桥粮食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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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第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

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埇桥区政府办: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我中心接收到2021年第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后,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责任股室负责同志,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法规方面。部门文件,《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印发“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未关联解读;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未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栏目发布情况说明。

3、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未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

4、机构领导方面。《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储备中心副主任:刘红》未公开出生年月、民族、学历。

5、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方面。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6、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未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

7、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方面。 根据政府办清单,未在此栏目中公开2021年本单位公共服务清单;未公开2021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8、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未公开说明本年度第三季度行政处罚事项办理结果;未公开本年度行政确认事项办理结果。

9、招标采购方面。未公开说明本年度第三季度招标采购情况。

10、新闻发布方面。制度安排,未公开新闻发布会年度安排;新闻发布会,未按照政府办新闻发布会计划公开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 现场图片。

11、政策解读方面。建议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功能,对本部门出台的民生关注的政策文件及时跟进解读并做到解读与文件相关联;建议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后续本部门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建议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发布情况说明。

12、监督保障方面。未公开本级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未公开本年度组织开展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信息; 未公开本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

1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面。未公开本年度组织开展或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信息; 未公开本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

1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未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未公开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未公开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政务公开的重大决策部署文件。

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方面。未公开总体情况中的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 监督保障(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国办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在制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时,有以下注意事项:①总体情况的篇幅建议控制在一千字以内;②报告中体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体现;④公开的数据参考新模板进行调整)

二、整改情况

1.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股室。

2.强化落实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责任股室及时更新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现已将排查梳理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会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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