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上级政策解读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MB0350828/202310-00019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成文日期: 2023-10-08  发布时间: 2023-10-08 17: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上级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人: 初审:马明明     复审:胡骁文    终审: 王厚杰

【上级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发表时间:2023-10-08 17:10 责任编辑: 埇桥粮食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上级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4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