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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350828/202402-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时间: 2024-02-04 08:29
号: 区粮行指〔2024〕4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粮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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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粮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发表时间:2024-02-04 08:29 责任编辑: 埇桥粮食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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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粮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粮行指20244

各站(库)、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冬 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全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实际,制定《埇桥区粮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4年2月4日

 

埇桥区粮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冬 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全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限空间作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做到单位查一遍、隐患清一遍、管理促一遍,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粮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气隐患排查。冬春季节用电负荷加大,绝缘材料特别是室外露天的绝缘材料,受低温影响绝缘能力下降,发生电气火灾的风险加大。各单位要对库区及办公用房的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电箱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职工电动车充电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治理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加强可燃物隐患排查。库区严禁烟火,严禁在储粮区、油罐区、作业区及其他禁烟区吸烟。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区生产废料、落叶枯草、垃圾纸屑等易燃物的清理,做到“随见随清”不堆积。特别要加强大风天气时的库区巡查,防止因大风导致的可燃、易燃物堆积;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库区巡查,及时发现排除粮库周边环境的火灾隐患,防止外来火源跌落引发火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库区内擅自动火作业。

(三)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员,定期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并认真做好检测、维修记录,以存档备查;要定期检查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绝对畅通。各单位要特别加强对基建工地、出租库房及闲置库房、出租出借场所,特别是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四)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聘请专家开展消防知识 讲座,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特别要针对粮食行业实际,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积极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和冬季练兵活动,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全面提升自防自救和自主管理水平。

(五)抓好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雨雪、冰冻、大风、沙尘等不利气候因素,认真抓好粮食出入仓作业、烘干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专项作业管理,做好防坠落、防摔伤、防砸伤、防冻伤等工作,严禁雨雪、风沙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要加强仓房基础设施特别是简易、老旧仓房的巡检巡查,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和超年限使用仓储设施,确保冬春季储粮生产安全。有基建任务的单位,要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4年2月5日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做到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5日)。

各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教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巩固提高(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定期进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强化监管,注重问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定期通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则,及时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及完成时限。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即时约谈企业第一责任人,直至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2月5日前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行业管理指导股2024年3月26日前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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