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350828/202403-00004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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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时间: | 2024-03-01 17: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执行落实情况】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计划 | ||
审核人: | 初审:赵群     复审:何晴    终审: 王厚杰 |
一、落实2023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2023年度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时对接各股室,立足“党政同责稳储粮、重安全”,扎实做好2023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
二、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
各股室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清单及股室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所有工作都能按计划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制定《2024年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与20个基层分公司、站库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三、做好“双招双引”工作
高度重视“双招双引”工作。继续落实各级关于“双招双引”工作部署,早谋划、抓机遇,紧扣产业发展定位,最大限度发挥地区粮食产业优势,积极对接杭州市储备粮管理公司、河北宁晋县发改委、京粮绿谷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异地储备等合作。
四、做好市场化收购工作
加大合作力度,扩大合作规模。在维持现有合作方的基础上,选取本地吞吐量大的粮食加工企业,推进市场化收购,促进企业共赢。探索拓展市场化收购路径,积极对接北京京粮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贸易企业,积极促进企业合作。采取多样化经营模式,提高经营利润。
五、做好安全生产与联合监管工作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粮食局直报系统流通月报、产品季报、加工年报等报表的报送工作。持续做好超标粮食监管,严格备案程序,认真核验资料,确保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有限公司驻埇桥监管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州市支行开展联合监管工作,对辖区内收储库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建立完善监管工作档案,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监管和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情况、“两个安全”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检查,各企业均能严格落实“两个安全”制度。
六、强化“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在线监管
根据市局要求,按照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强化“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设备设施运维使用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进行梳理,使“智慧皖粮”信息化平台使用更规范。要求各粮食购销企业及时规范维护信息化设备、监控摄像头,保证库点在线率、视频监控实时在线。督促辖区内企业在收购中运用“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加强监管。
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严格按照《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落实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粮食统计日报、周报、月报等定期报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报送其他临时性统计调查等不定期报表,报送各项统计分析和调查报告,按照要求使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各项报表数据。进一步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八、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持续推进应急保障基础性建设工作,做好辖区内粮油市场宏观调控,保障粮油供应,稳定粮油价格。一是择优选择了3家日加工能力较强的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二是按照埇桥区常住人口数及镇(街道)分布情况选择了70家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个体户、粮油商超等作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达到全域覆盖。三是按照要求选定了5家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及3家应急储运企业。不断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粮食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九、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组织开展2024年信访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制定《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问题实行定时报送和重大情况随时排查报告制度,逐案建立工作台账,逐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落实。
十、其他日常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积极应对突出事件和意识形态等其他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