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350828/202411-00003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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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发布时间: | 2024-11-18 15:1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执行落实情况】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 ||
审核人: | 初审:胡晓文     复审:何晴    终审: 王厚杰 |
2024年以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科学谋划,真抓实干,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粮食收购情况。
1、区级储备粮小麦轮换工作顺利完成
2024年5月,2020年区级储备小麦4000吨已全部轮出,销售粮食价款1056万元,归还农发行贷款992万元,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埇桥区收购区级储备粮小麦9000吨,其中轮换4000吨,新增区级储备粮5000吨。目前埇桥区区级储备粮规模达36000吨,落实了地方储备粮总量计划。
2、积极筹备2024年市场化收购工作
为确保今年夏粮收购顺利开展,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与粮食收储企业多措并举,提前谋划各项工作,主动与农发行联系,积极搭建银企平台。宿州市汇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由拂晓集团担保,完成信用授信评级,筹措小麦收购资金6亿元,其中午季4亿、秋季2亿,投入仓容20万吨,午季收购投入库点13个,收购量为10.86万吨,使用收购资金2.65亿元。截至目前,秋粮收购投入库点2个,收购量为玉米5582吨,使用收购资金5582万元。
3、2023年度市场化粮食出库工作有序进行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积极对接合作方,通过分析研判市场行情,定期召开促销收贷专项会议,把促销收贷作为日常管理中首要工作任务来抓,督促贸易商有序进行出库,减少集中出库造成资金回笼压力,按时归还贷款,提前实现市场化粮食收购贷款本息“双结零”。截至2024年6月,2023年市场化小麦已全部出库完毕,及时回笼资金,归还农发行贷款,保证粮食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
我区2023年区级储备粮小麦共31000吨,其中4000吨2020年度区级储备小麦储存在宿州市汇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大秦粮食储备库。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粮粮函(2022)154号)和《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本批次2020年度4000吨区级储备小麦到达轮换年限,已于2024年3月申请进行轮换,2024年4月完成拍卖及出库。重新轮入的区级储备小麦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加区级粮食储备规模及调整区级粮食储备承储库点的批复》(埇政秘(2022)23号)文件精神,在现区级储备粮承储库点宿州市丰谷粮食物流储备有限公司进行收储。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区级储备小麦轮入和增储收购计划的通知》(埇粮粮联〔2024〕2号)要求,宿州市丰谷粮食物流储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完成轮入及增储任务9000吨。在原有31000吨规模的基础上,区级储备规模总量上升至36000吨。
(三)积极做好2024年度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5月8日至11日,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储粮、农发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粮食企业储存政策性粮食“两个安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22家单位,24个收储库点,82个仓口,政策性库存粮食299101.053吨,其中:最低收购价粮小麦152607吨,稻谷12568吨;省储粮68426.053吨,市储粮34500吨(小麦31143吨、面粉2000吨、油500吨),区级储备小麦31000吨。检查库点中存储商品粮(油)的8个,存储商品粮的政策性粮食库点10个,共有69355.6吨,其中:小麦50140.6吨、玉米14019.8吨、大豆5195.2吨。共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合埇桥区粮食局军供站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持续推进应急保障基础性建设工作,做好辖区内粮油市场宏观调控,保障粮油供应,稳定粮油价格。择优选择3家日加工能力较强的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按照埇桥区常住人口数及乡镇(街道)分布情况选择72家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个体户、粮油商超等作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达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家应急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并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颁发牌匾。选定5家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及3家应急储运企业,落实应急运输车辆9辆,自有车辆日配送能力200吨。
(五)培育壮大产业经济发展。
1、做好产业报表报送
积极对接宿州供电公司,对全区执行农产品初加工电价的企业进行摸排,累计减少企业电费支出6万余元。主动加强与涉粮加工企业沟通,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截止3季度末,完成粮油加工产值60.22亿元。
2、开展地域粮食购销合作交流
积极联系对接粮油企业,赴河北宁晋、柏乡,江苏南通等地,与邢台好面缘、玉峰实业集团、京粮绿谷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入交流,就地域粮食流通合作进行深入探讨,谋求合作机会。
3、宣传推荐粮油产品和企业
积极宣传推介埇桥粮油企业和品牌,制作“夹沟香稻米 香飘千万里”,宣传视频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区域公用品牌展播;制作“埇桥面粉”专题PPT,参加福建粮食产销会,鼓励粮食皖神、安特、夹香园等企业参加2024年亚洲(印尼)食品配料展(FIA)、2024英国伦敦葡萄酒烈酒展览会、2024第二届宿州绿色农产品杭州展示展销会,不断拓宽辖区粮油企业国际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埇桥粮油品牌的综合实力。
4、积极动员涉粮加工企业入统
加强与农业、统计、畜牧等部门沟通对接,掌握新增企业数据,扩大入统企业基数。对接乡镇(街道)、园区,排查有效企业信息,做到应统尽统。加大国家粮油流通统计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10月份新增各类涉粮加工企业18家。
(六)持续开展企业包保和招商引资。
按照《关于建立运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促包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每月深入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为企业提出合理性建议,指导企业长足发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强化招商引资服务,积极对接江苏飞领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瑞利博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涉及智能设备制造、预制菜研发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领域,上报招商系统信息5条。
(七)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开展事故案例教训,深刻汲取行业事故教训,推动“十个严禁”作业要求有效执行。组织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0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不定期开展安全事故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年初以来,制定下发《宿州市埇桥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埇桥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通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安委办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部署。
(八)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粮食系统扎根落地。9月5日,党组书记刘磊为系统党员干部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各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8次、研讨交流5次。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银企平台对接,推进收购工作。
做好国有粮食企业贷款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农发行支持,运用市场化收购优惠利率政策,会同农发行与粮食企业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协调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为收购提供资金保障。
(三)树牢底线意识,做好“两个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粮食出入库作业和外包作业人员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抓牢抓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限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