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350828/202503-0000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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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时间: | 2025-03-14 10:20 |
文号: | 区粮行指〔2025〕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系统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胡晓文     复审:何晴    终审: 王厚杰 |
区粮行指〔2025〕2号
各站(库)、分公司:
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全区粮食系统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5年3月14日
全区粮食系统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25年12月底,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火灾事故为目标,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二、工作方式
按照全面排查整治为主,区级复查为原则。全区粮食系统共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整治重点
(一)紧盯源头管控。重点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等问题。
(二)紧盯分租转租。重点整治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以及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防火分隔被破坏、安全出口被堵、疏散通道被占用等问题。
(三)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整治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以及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带病运行等问题。
(四)紧盯违规住人。重点整治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等问题。
(五)紧盯违法违规搭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法违规加层扩建厂房仓库及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等问题。
(六)紧盯违章作业。重点整治违规实施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行为,包括动火作业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问题。
(七)紧盯仓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厂房和粮库(站)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库存粮食(物资)是否分类、分堆存放,有无超高、超量堆放现象;是否违规储存易燃可燃物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单位在既有厂房仓库的数据信息基础上,建立并完善本地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底数清单,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开展排查整改。按照企业自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排查、区级复查的方式,对全系统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综合查一次”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联动开展综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责令限期整改销号。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技术难关,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精干技术团队上门帮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三)广泛宣传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普及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知识,分级分批组织对辖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宣传培训,警示火灾风险,掌握检查工作方法,确保企业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知;结合近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在各库区集中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
五、环节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5年3月16日至6月20日)。
1.企业自查(4月10日前)。各厂房仓库等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及整改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
2.属地排查(5月20日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排查,建立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重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逐家企业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3.区级复查(6月20日前)。区安委会办公室收集各地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适时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查。
(三)隐患整改(2025年6月21日至10月20日)。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部门,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5年11月上旬)。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运用“一竿子插到底”暗查暗访、夜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准确摸清基层真实情况。
(五)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底前)。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强化会商研判、工作调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严格监督执法。要加强部门联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相关责任主体坚决予以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机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的,要查清各环节、各单位履职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王鹏,联系电话:0557-3685288;
附件: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附件
XXXX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产权 单位 |
地址 |
产权人(或 实际使用 人)及联系 方式 |
建筑类型 |
单位名称 |
层 数 |
面 积 |
管理人和 联系方式 |
存在的 隐患问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 进度 |
行业主 管部门 |
XX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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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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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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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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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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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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