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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W94069/201910-0003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9-10-23  发布时间: 2019-10-23 08:2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埇桥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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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埇桥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19-10-23 08: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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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埇桥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近日,埇桥区财政局印发了《宿州市埇桥区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对此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埇桥区机关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事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宿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王东民主任要求我中心要严格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严格控制人数与天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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