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0W94069/202003-00006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发布时间: | 2020-02-15 07:58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做好重点场所防控的工作提示 | ||
| 审核人: | 初审:张璐     复审:贺恒龙    终审: 徐坤 | ||
按照区政府负责同志安排,各单位办公区域已纳入重点场所防控,对此做出以下几点工作提醒:
2.办公区域门口摆放消毒垫,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因公外出返回后需全面消毒;
3.公共场所(楼道、走廊、电梯、办公室、食堂、车棚等)每天消毒不低于2次。
4.食堂就餐时可采取分发饭盒分散就餐方式,领取人员进入食堂前要洗手,严格控制食堂内排队人数、排队人员间隔需1米以上,领取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5.通过微信、工作网、电子屏、广播、横幅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
6.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保持良好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办公时佩戴口罩,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7.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可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安排部署防疫工作,如确需开会,严格要求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接受喷洒酒精消毒,坚持会前会后消毒制度。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