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W94069/202005-00023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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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16:4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秸秆综禁禁烧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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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印发《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秸秆综禁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王东民副主任(主持工作)就该通知进行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为做好2020年秸秆综禁禁烧工作工作,切实改善埇桥区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以及《宿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起草过程中,我中心共征求了18家相关单位意见。经反馈,18家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三、工作目标:
一是在我中心包保乡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等,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埇桥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主要内容:1.指导思想,2.工作目标,3. 工作步骤,4. 工作措施,5.强化组织领导。
五、创新举措: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每个网格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综禁禁烧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到岗到位,电话不通按脱岗处理。
2、我中心所有公职人员带头禁烧,并带头抢收抢种,做好示范引导。
3、所有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碎草器均匀抛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