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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W94069/202007-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7-17 15:2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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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0-07-17 15:26 责任编辑: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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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东民(主持工作)解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方案印发背景

当前印发该方案目的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推进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发挥我中心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起草过程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1949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中心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案

三、工作目标 

  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做好本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文件要求,针对区政府大院、区委大院配备分类垃圾箱。区政府大院共计配备14设备,区委大院共计配备10设备

2.强力推进区委大院、区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遵循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对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的管理,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

3.深化监管责任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和保洁人员开展卫生大检查,发现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不留任何卫生死角。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督导力度,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并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工作。

2.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做好本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按照上级要求,查缺补漏,强化硬件、软件设施,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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