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W94069/202404-00022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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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时间: | 2024-04-19 16:58 |
文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路茜     复审:张璐    终审: 李琳琳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倡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理念,促进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形成垃圾减量分类的新时尚。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垃分办〔2023〕1号)》、《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4年度宣传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主题志愿宣传活动。
一、宣传主题
“节能降碳,见“圾”行动”
二、宣传目标
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解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宣传推广源头减量有效措施、典型案例。引导青少年志愿者及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支持源头减量工作,助力在全社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宣传内容
1、推行包装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在快递网点、驿站、高校、社区等宣传包装循环利用,回收复用质量完好的纸箱,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完善快递包装回收体系。
2、提倡“减塑”防治 “白色污染”
宣传治塑理念,普及塑料污染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危害的知识,提倡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瓶和一次性纸杯;购物出行自带可循环的棉质袋子或帆布袋,不使用塑料袋;点外卖时,选择“不需要餐具”;旅游时自带洗漱用品,让减塑降碳真正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
3、开展餐饮行业“光盘行动”
加强餐饮企业供应链建设宣传,减少原材料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开展节俭用餐、减少浪费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以及“饭菜打包”等服务。
4、推动公共机构“绿色办公”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宣传,采购可循环使用办公用品,坚持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下班及时关闭室内电源,不采购一次性办公用品,会议室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5、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一是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是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三是厨余垃圾(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四是其他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四、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24年4月26日
活动地点:埇桥区人民政府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活动统一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注重采取集中开展和长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新方式、新方法,务求活动形式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进展。
(二)加强宣传。广泛运用户外大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及垃圾分类知识,播放公益广告,全力营造“垃圾分类,文明你我”的浓郁氛围。
(三)注重总结。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垃圾分类宣教活动的经验和成效,推广好措施、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