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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36/202601-00001  信息分类: 清单公开
 内容分类: 公告,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时间: 2026-01-19 10:0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信访局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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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公共服务清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信访局发表时间:2026-01-19 10:07 责任编辑: 埇桥信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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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公共服务清单

宿州市埇桥区信访局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承办机构

事项类别

1

信息公开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埇桥区信访局

办公室

主动服务

2

办理群众来信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埇桥区信访局

办信股

依申请类

3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二十一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埇桥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办信股、网上信访信息股

 

主动服务

4

开展信访宣传活动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十六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第二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埇桥区信访局

各业务股室

主动服务

5

接待来县(市、区)上访群众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埇桥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依申请类

6

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

《信访工作条例》(中发〔2022〕11号)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埇桥区信访局

网上信访信息股

依申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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