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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81063433/201907-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19-04-08  发布时间: 2019-04-10 17:0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供销社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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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供销社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表时间:2019-04-10 17:04 责任编辑: 周思明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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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供销社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基层供销社,区联社直属企业、各参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宿州市埇桥区开展“1+6+N”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埇安办〔20197号)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区供销系统内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特此制定了《埇桥区供销社“1+6+N”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4月8          

 

埇桥区供销社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

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区安委会(埇安办〔20197号)《宿州市埇桥区开展“1+6+N”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区供销系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成果,决定在区供销社系统内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隐患、堵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及责任事故追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五个埇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彻底整改安全生产各类隐患,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区供销社系统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为提供安全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范围

区联社直属各企业及各基层供销社。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烟花爆竹、消防、商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1、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把安全生产作为突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有计划到企业一线检查指导,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查清楚、消除掉,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各单位是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存在检查工作走过场,不严格、不认真,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质量。

3、各行业主管负责人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督促指导,安排监管力量深入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自觉性。

1、各企业、单位是否把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全全员培训、安全足额投入、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构建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等。

2、各单位是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并将责任传导到一线岗位人员,达成共识和合力,推动全员参与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3、各单位是否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进行整治,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打好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治的攻坚战。

1、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是否突出重点,即: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突出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企业和场所。

2、各单位对企业报告和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能及时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并推动有效治理。

3、各单位是否对部门无法解决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至4月30日)排查摸底,自查自纠。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突出重点,督促检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本辖区、本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抓,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铁的责任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完善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突出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

(三)严格检查执法。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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