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38/201607-00006 | 信息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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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16-02-05 | 发布时间: | 2016-02-05 15: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埇桥区供销社201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名称: | 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
审核人: | 初审:赵敏     复审:周思明    终审: 李健 |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发【2015】8号);埇编【2002】34号文件规定:
1、供销社部门机构:包括社本级,综合业务股、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股和办公室四股一室。供销社编制20人,实有23人,退休1人,财政全额拨款。
二、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等五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全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开放办社,协调不同类型的多元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区供销社业务活动。加强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01.2万元, 2016年单位总支出201.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0.2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
四、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96.4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工资调整。
2016年单位总支出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6万元,增长56.2%。其中:一是基本支出19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工资调整。二是项目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依据:《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发【2015】8号);《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将新建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10万元;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万元。主要用于在新形势下赋予供销合作社新的任务业务量大幅度而增加。公务用车费用,鉴于今年年起进行车改,不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