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063433/202109-00001 | 信息分类: |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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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10: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考 | ||
审核人: | 初审:卢鹏     复审:周思明    终审: 徐雪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本上都是为了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都是为了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脱贫攻坚任务已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之际,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应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本人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三年多来驻村扶贫工作实际,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作如下思考:
一、加强党的领导
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勇于作为意识,创新发展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不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村,需要建立全覆盖式联系点制度,区级部门固定联系1-2个村,实行定期调研,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困难;更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组织基础,虽然不设工作队,确保振兴不掉队。
二、健全监测机制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原帮扶责任人继续做好所包保户的帮扶工作,特别对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及六类重点人群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贵在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用足用活政策,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帮扶措施稳定过渡,更加精准施策,探索建立村级扶贫基金救济会,确保全覆盖实现贫困人口动态清零。
三、发挥平台作用
发挥村级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社会化为农服务组织等平台作用和带动作用,提高土地经营流转率,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种植效益,让农户和种粮大户都受益,逐步实现农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实现集体壮大、农民富裕、产业兴旺。
四、探索市场机制
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请专业团队对村居住房布局、水电路网改造进行科学规划,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在环境治理上真正发挥公益岗作用,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五、夯实产业设施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通过专业化团队对村级产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一村一品,建设粮食烘干、仓储贸易、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提升粮食及农副产品附加值,保障农户及种地大户的利益,提高农民粮食种植的积极性,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作为供销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为农服务宗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的支持,继续加强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有力深化综合改革,发挥供销网络优势,加快发展壮大村级供销社,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供销合作社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