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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81063433/202206-00002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时间: 2022-06-10 15:2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工作制度】埇桥区供销社信息发布“三审查”工作制度
人: 初审:孙婷     复审:周思明    终审: 徐雪

【工作制度】埇桥区供销社信息发布“三审查”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表时间:2022-06-10 15:26 责任编辑: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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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埇桥区供销社信息发布“三审查”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及所属各党支部、机关各、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拟稿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分管股室的党委班子成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分管宣传的党委班子成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 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 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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