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063433/202311-00005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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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时间: | 2023-11-14 16:4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主动回应】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中承担什么职能? | ||
审核人: | 初审:陆震     复审:单培民    终审: 周思明 |
作为连接城乡、沟通产销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中积极承担行业指导职能,创新为农服务方式,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构建起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开放办社等形式,发挥联合合作优势,创办各类产业化联合体,协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村级组织、农户,整合士地、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产业发展要素,推动农产品流通实现组织化、规模化。